《证券时报》近期文章指出,近年来,许多拟上市企业在首次公开募股前进行了大额分红,然后通过IPO重新募集资金来“补血”。这种“先分红,后融资”的行为引发了市场和监管机构的关注和质疑。新的“国九条”将预备上市企业在上市前进行的“清仓式”分红列入了发行上市的负面清单,而沪深交易所也初步制定了突击“清仓式”分红的具体标准。如果拟上市企业不愿意利用累积利润进行业务发展,或者不愿意在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,那么人

2024-06-28 19:47:11 作者:6kYzQ!yIEmp_M6Uk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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